财政部发函征集会计违法违纪案例
近日,财政部王军副部长针对有关媒体报道的会计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批示:注意搜集一些反面典型,采取适当措施开展一些警示教育,要两手抓。
为了认真贯彻财政部领导指示精神,在广大会计人员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警钟长鸣,杜绝会计人员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日前,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会计人员警示教育搜集整理近年来会计人员违法违纪案例的函》(以下简称函件)。
函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中央有关会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认真组织开展近年来发生的会计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搜集整理工作。“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中央有关会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会计人员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案例的搜集整理工作,特别是近五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有关会计人员违法违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据悉,会计人员违法违纪案例搜集范围是案例已向社会公开而且定性的。案例资料来源应当真实可靠,引用时应当注明出处。案例描述要客观公正,证据确凿,每件案例要进行深刻剖析和点评。此外,会计人员违法违纪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各省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中央有关会计主管部门提供案例不少于两件,每件案例一般不超过3000字。
函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中央有关会计主管部门于10月15日前,以正式材料报送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司将根据提供的案例材料,进行筛选、分类和加工后汇编成册,作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开展会计人员警示教育的辅助材料。
(财会信报 左永刚 2007-10-16)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