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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2010年省市联动面向普通高等学校选聘应届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共4061名,其中:
  南京市511名         无锡市188名
  徐州市341名         常州市200名
  南通市 550名     连云港市260名
  淮安市260名       盐城市417名
  扬州市261名       镇江市188名
  泰州市485名       宿迁市400名
  二、选聘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各市选聘具体条件以各市选聘简章为准。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4月10日,省选聘办统一发布选聘公告,各市发布选聘简章。
  (二)4月11日--4月17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三)4月11日--4月18日,各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四)5月8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五)5月中旬--6月上旬,各市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报省选聘办备案。
  (六)6月15日前,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选聘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www.)
  江苏人事网(www.)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www.)
  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
  江苏人事考试网()
  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选择在省内一个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0年4月11日9∶00--4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0年4月11日9∶00--4月18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0年4月11日9∶00--4月19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各市选聘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需慎重考虑,根据各市选聘简章,选择一个省辖市,或省辖市的一个县(市、区)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010--59370500咨询。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3日--7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选聘办联系解决。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六、考试实施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8日上午9∶00--11∶30。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省选聘办政策咨询:025--83238910、83238891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各市选聘办政策咨询电话见各市选聘简章。
 

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10日

江苏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市简章.zip
 
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登记表》及填写说明要求.zip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7:0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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