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制度的信誉基础
张 松
一、引言:由补充审计引发的思考
2001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A股公司做好补充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2年1月1日起,凡"报送材料申请在证券市场在筹资的A股公司,其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应进行补充审计,最近一年期的财务报告应分别经国内、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中期法定财务报告需经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也需要提供国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同期补充审计财务报告。"
证监会颁布这一通知,在我国审计界、会计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主办的网站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截止1月12日晚在被调查者中,支持占20.84%、反对占63.59%、观望占15.57%。另据中华财会网报道: 这一规定出台使国内的会计事务所寝食难安,在经历了2001年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机后,国内所又将因这一规定再遭重创。以上海立信长江会计事务所为代表的一批国内的优秀的业内人士呼吁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一些上市公司认为补充审计为审计为此两次买单,将加大公司的审计费用。在证券时报《补充审计给市场带来几丝暖意》的文章中,又认为这一规定将加强监管,对广大投资者带来利益。然而更多的是对国外事务所的补充审计表示怀疑态度。
中国证监会为什么要规定金融类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必须由境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而且规定符合要求的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有人会说,境外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好。那为什么非要选择五大,而不是境外的其他事务所。而且,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过脱钩改制,以及上市公司审计资格认定等一系列的改革,其独立性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我认为,中国证监会之所以选择五大,是在于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领域的信誉。他们的审计是建立在信誉的基础上的。一旦他们违反审计的制度,做出非公允的审计报告,他们所付的成本比国内的事务所的成本更高。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五大比一般的国内会计事务所更讲信誉。如果说审计是维持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那么信誉就是审计制度的基础
二、审计制度与审计合约
现代企业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投资人要对一个公司投资的前提是投资能给他带来收益。那么他如何选者投资的公司呢,那只有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来判断。而且投资人一旦投资,就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但是绝大部分所有者都不参加公司的经营活动。那他如何相信经营者所取得的经营业绩?这就需要有一个独立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第三人,就是注册会计师对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并对其所取得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只有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所有者才能相信经营者真正很好的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公司的财务报表是真实有效的。,这就需要有一个审计制度来规范这一行为,我国的审计法规与审计准则共同构建了我国的审计制度。
然而在现实的社会中,任何一个审计制度都是不完备的。因为我们不能预计将来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即使能够预料一些未来的情况,要将可预料的情况全部编入审计准则也不现实。这样做成本过高而且将使审计准则过于繁琐。这就给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时候有了一定的空间,灵活运用准则以做出公允的审计。而对于一些会计信息的审计,即使它完全符合审计准则,也有可能未公允的表达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这就要求我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对于一些未违反会计准则及审计准则但又未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的信息披露出来,来真正提高我国资本市场信息的质量。
三、重复博弈与审计信誉
为了说明信誉在审计制度起作用这一问题,我们可以构造一个简单的博弈模型。假定模型之中有两个当事人,一个是会计事务所,一个投资人。博弈可分为两个阶段,在博弈的第一个阶段之中,投资人可以相信会计事务所的审计,也可以不相信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如果投资人不相信会计事务所,那么会计事务所将不会得到审计业务,博弈结束,双方都得不到收益,各自的收益都为0。如果投资人选择信任会计事务所,那么博弈将进入第二阶段,此时由会计事务所进行决策。会计事务所可以选择诚实,也可以选择作假。如果会计事务所选择诚实,双方各得到6单位的收入;如果选择欺骗,将得到10单位的收入。对于这么一个博弈模型,我们可以用下面的博弈矩阵表示:
诚 实 作 假
信任 (6 ,6) (-5,10)
不信任 (0 ,0) (0 ,0)
我们对这一博弈模型进行推理以求出它的纳什均衡。给定投资人选择信任的条件下,会计事务所应当如何选择呢?如果会计事务所选择诚实,那么它能得到6单位的收益,如果选择作假,得到10单位的收益,所以理性的会计事务所将选择作假。回到博弈的第一阶段,如果投资人知道会计事务所会选择作假,他选择信任将得到-5单位的收益,而选择不信任得到0单位的收益.所以,投资人的最终选择将是不信任。那么我们得到一个纳什均衡:股民选择不信任,会计事务所选择作假。
这是一个一次博弈下场产生的结果,如果我们将这个博弈重复进行。假定每次博弈后还可以以a的概率进行再次博弈。投资人将选择信任会计事务所,只要会计事务所讲信誉,投资人保持相信。会计事务所这次得到6的收益,下次以a的概率得到6的收益,下下次以a的平方的概率得到6的收益,那么会计事务所将所有未来的收益的期望就是:6/(1-a)。只要a大于0.4会计事务所就会选择诚实。
这是理想状态下的纳什均衡,而在目前我国现在国内的具体情况是会计事务所成立的时间并不长,重复博弈的次数也不够多。从而导致一些会计事务所只关心眼前利益而选择作假,而且目前国内作假的成本并不高,有时甚至超过其选择诚实时得到的收益。蜀都与PT红光,中天勤与银广厦事件的发生就是说明了这一点。相反,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比如五大都由上百年的历史,他们经过了很长期的博弈。作为一个理性的主体,他将选择诚实,因为这将给他带来更大的收益。这是其长期博弈得到的结果。它如果要作假,那么必须有足够的收益才能使其铤而走险。安达信之所以为安然事件作假,是因为它为安然作了咨询。作为全球500强排名前十的公司,安达信从中得到的利益是十分巨大的。正是由于巨额利益的驱动,才导致其作假的产生。然而在我国国内,上市公司的规模还十分有限,并不支付起五大为其作假费用,五大也不会因为眼前的小利益而放弃长期的利益。还有一点,五大作假的成本与国内的会计事务所也不相同,它作假的成本远远高于国内的会计事务所。因此它比国内的会计事务所更讲信誉,审计制度是建立在信誉基础上的。
四、证券市场与作为信誉载体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证券市场建立之前,企业的所有者一般都是十分有限的。企业的形式主要是个人所有制或是合伙制。所有者之间都是相互了解的,是人和形式的企业。所有者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都比较了解。直到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所有者还是有限的,也只是人和资和公司。由于此时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就需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但是此时,所有者对自己选择的经营者还是有一定的了解。证券市场建立后,投资人人数就没有限制,所有者与经营者就完全相互分离。所有者如何相信经营者,那就需要一个信誉的载体:注册会计师。
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由于经营者一般任期是有限的。经营者可能在任期为了完成任务或是获取利益,可能会有作假的行为。对他来说他的作假成本并不高,只要在任期内作假不被发现,就可以达到它的目的。而投资者由于这种情况的存在,对证券市场中的各种信息的真实性都要表示怀疑。这样就必须有一个市场信誉的载体的出现,这个信誉载体就是会计事务所。因为信誉是会计事务所存在的前提,如果作为市场中介机构的会计事务所失去信誉,那么投资者对会计事务所就会失去信心。会计师无所作为证券市场的信誉载体就必须讲信誉。如果注册会计师顾眼前利益而不讲信誉,那么他所在的会计事务所可能由于它的行为而导致信任危机,甚至导致事务所的破产。一旦作为信誉载体的会计事务所不讲信誉,那么资本市场将无情的将其抛弃,安达信的例子就充分的说明了这一点。
安达信的信誉危机产生以后,它就难以在审计界立足。据3月22日《上海证券报》报道,2002年3月21日,安达信香港和中国内地合伙人宣布将旗下业务加入普华永道。众所周知3、4月份是年报审计的关键时刻,众多的上市公司的年报将在这一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此时美国安达信由于安然事件被启用司法程序,可能面临破产。总部位于瑞士的安达信国际,根据瑞士的法律制度,采取了一种特有的公司结构"society cooperative"。根据这一结构,安达信国际与各个会员公司的关系并非人们通常理解的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也不像是合伙人公司,而更像一个协调性实体公司--由全球会员公司组成一个松散的网络。每个会员公司都与安达信国际签署会员协议,得以共享基础设施和分摊管理成本,但是当某个会员面临破产风险时其它会员却可以自动脱离这个网络。换句话说,并安达信非一家单一企业,很多合伙公司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美国安达信的安然事件并不会使香港和大陆的安达信有破产的危险。但是为什么香港和大陆安达信要与普华永道合并。如果我们用审计制度的信誉基础这一观点,这种现象就不难解释。大陆和香港的安达信,由于美国安达信的安然事件,它的信誉受到质疑。它只有进行合并,才能稳定军心,消除客户的疑团。因为很多客户的董事会最近都要决定聘请审计公司。在安达信(香港)宣布与"普华永道"合并之后,以期借助普华永道德信誉继续进行审计工作。在实质上审计工作还是由原来的人员继续完成,独立性与其他各种条件也没有变化。为什么非的如此,唯一的解释就是审计是建立在信誉的基础上的。失去信誉,审计制度将无从立足。
五、审计信誉与会计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下面三种:"有限责任制、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事务所的有限责任制,是指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所有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在有限责任制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承担的责任十分有限,所以注册会计师不讲信誉的成本很低。我国现在90%以上的会计事务所采取了这一方式,从而导致作假可能性的大大增加。
根据会计学的定义,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制,是指由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合伙组织,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制无限连带责任的威慑力,使得事务所有强大的动力去讲信誉,一旦某个合伙人有不讲信誉的行为,都可能对其他合伙人造成威胁,因此会首先在事务所内部遭到强烈的排斥;同时因为合伙制的无限连带责任,因审计报告失实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这就构成了监督事务所的外部威慑力量。在这种情况下是注册会计师不得不讲信誉。有限责任合伙制,是指事务所以全额资产负有限责任,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在有限合伙制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自己的执业行为要很讲信誉,一旦违反就会使自己承担无限责任。它与无限合伙制的区别在于,合伙人个人的执业行为虽使合伙企业承担了有限责任,但不会使其他合伙人由于一个合伙人的作假行为而负无限责任。到1995年底,当时的六大国际会计公司在美国的执业机构全部转而实行了有限责任合伙制。
我们可以看一下中天勤作假后的成本与安达信作假后情况的比较就可以发现有限责任制与合伙制之间的区别。在美国的安然事件中,美国审计管理部门并未以行政手段将安达信从市场上一脚踢出,而是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调查,一旦有了确凿证据,就要它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其财务能力不足以支付赔偿金,那就破产好了,以市场机制将它开除;如果它出得起赔偿金,当然可以允许它在市场上继续生存,这一切都应当由法律来决定。对于安然投资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安达信索赔。而中国的会计事务所造假事件,我们就以最近的中天勤与银广厦这一案例为例。对于中天勤的处罚,财政部只是吊销了因"银广夏造假"事件而臭名远扬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仅仅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中天勤的执照吊销后,原有的注册会计师改换事务所之后能够依然能够继续他们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由于其是有限责任的会计事务所,对银广夏案的受害者来说,有限责任制的中天勤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是非常有限的,因为事务所的家当早已不复存在。
审计的信誉与会计事务所的形式有密切的关系。合伙制的会计事务所作假的成本最高,最讲信誉。有限合伙的会计事务所作假的成本对作假者的成本高,从而执业者也讲信誉。但其他合伙人只负有限责任,保护了他们的正当权力,实现在国外采取最多的方式。而有限责任公司作假承担的责任十分有限,所以最不讲信誉。
六、审计制度的法律基础与信誉基础
审计制度是建立在法律与信誉的双重基础上的,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如果审计制度没有法律作保障,而单凭注册会计师的信誉来执行,那结果是可想而知。反之,在一个大家都不讲信誉的社会,法院的判决得不到很好的执行,那么审计制度法律基础起的作用也将是十分有限的。审计制度的法律基础与信誉基础即有替代的一面,也有互补的一面。就其替代信而言,如果注册会计师更讲信誉,审计后的报表可信度越高,那么审计制度法律规定就越不需要。相反,如果审计制度法律基础越健全,作假的可能性就越小,信誉起的作用就小。就其互补性而言,审计制度法律基础越健全,处罚越严厉,注册会计师可进行操作的空间就越小,作假的成本就越高,注册会计师就会更讲信誉。同时人和审计制度的法律规定都是不健全的,一些会计事项的审计即使遵守了审计制度,但还是要有注册会计师的以信誉作保证,做出公允的报告。只有在一个讲信誉的环境中,审计制度法律基础才能真正的起作用
审计制度是建立在信誉基础上,但会计事务所对信誉的重视程度与社会的信誉环境有关。如果上市公司请了信誉好的会计公司进行审计,其会计信息的质量比请信誉较差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按理,公司的股价应该有反映。然而,在我们现有的证券市场上,股东对于会计信息质量并不看重,对于审计的质量以及会计事务所的信誉更是漠不关心。上市公司对于审计的质量要求不高,只以能够发布年报为目的。一些上市公司由于会计资料虚假在一年内更换了几次会计事务所,最后由一比较不讲信誉的会计事务所做了审计。更有一些公司即使被会计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它们的股价并没有产生下跌的情况。恰恰相反由于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反而上升。如果在一个大多上市公司都不讲信誉的情况下,不讲信誉几乎成为大家的默认准则。而且现在中国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竞争世风激烈,如果事务所坚守它的信誉,那就可能意味着客户的流失。那么会计事务所一定要坚持它的信誉,它的成本就会十分的大。在这么一个环境下,要求上市公司及会计事务所讲信誉就很难。审计制度的信誉基础犹如无本之源,难以建立。
七、结论:审计制度的信誉及信誉的市场选择
审计制度是建立在信誉的基础上的,离开信誉我们就无审计制度可言。然而对于会计事务所是否有信誉,我们必须由市场来选择。经过十一年的发展,我国的股市逐步的走向成熟。虽然现有的信誉环境还不是很理想,但是仍然有注重信誉的上市公司及会计事务所。对于这些事务所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知道。中国证监会也渐渐意识到了并不能由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来规定会计事务所的信誉。在2002/3/1日发布的就2002年A股公司进行补充审计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对于一次发行量超过3亿(含3亿)股的公司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要求的公司A股进行补充审计的试点工作。执行补充审计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指获得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特别许可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补充审计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专业水准高,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对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准则比较熟悉。执行补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执行同一家上市公司的法定审计业务。其中提到了职业道德的要求,这就要求进行补充审计的会计事务所必须有很好的信誉。这样就使国内外有实力、有信誉的会计事务所通过市场竞争取得优势。并通过对进一步向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开放我国的审计市场。让我国的审计真正的建立在信誉的基础上,这对于提高我国资本市场信息质量,完善我国资本市场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一个好的审计制度,关键是由一个好的信誉基础。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首先应该引导大家守信誉,建立一个好的信誉环境。让那些守信誉的上市公司及会计事务所有更多的利益,有真正的竞争优势。而对于那些作假的会计事务所的惩罚必须严厉,真正的让作假者无处可逃。让我国的审计制度真正的建立在信誉基础之上。如果没有信誉基础,审计能起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张松,上海财经大学01级研究生
通信地址: 中山北一路369号323#信箱
邮编 200083
电话:65600648
电子邮件: sufezs@sina.com
(感谢 张松 同志投稿,其他媒体如要引用请与作者本人联系。欢迎投稿,投稿信箱:tougao@jscj.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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