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实务》辅导25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一)确认和计量
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如果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即1元人民币)计量。
【注意】
第一,使用政府补助形成的资产,按照相关资产核算要求处理;
第二,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为“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对于应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长期资产,起点为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时点;
第三,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为“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收益。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